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6-05-18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现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8万余人。

学校学科建设卓越,专业实力雄厚,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两个天津市顶尖学科,工业生物技术、药食同源等12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农业科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高分子学科在U.S.News全球排名第9位。32个专业入选国家级和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科研平台强大,师资力量雄厚,建有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平台53个。现有专任教师1528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级人才27人,天津市杰出人才等省部级人才148人。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同44个国家和地区的152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学术联系,与多所高校合作开展“2+2”“3+1”“1+2+1”等联合培养项目。

学校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于1985年,前身为天津轻工业学院包装与美术工程系,1987年更名为工业艺术工程系,2002年定名为艺术设计学院。学院学科体系完善。本科教育设有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动画、表演七个专业,覆盖艺术设计核心领域。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产品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研究生教育设有设计学(学术型)和设计(专业型)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于2003年获批,现为天津市重点培育学科,涵盖工业设计、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设计、数智科技与设计工程4个方向;设计专业硕士于2009年获批,涉及智能产品与整合创新设计、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时尚设计与智能穿戴、环境设计与公共艺术4个领域。学院教学科研资源丰富,拥有5个平台,包括1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配备先进设备支持实践教学;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聚焦设计前沿研究;以及3个校级科研平台。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超50%,硕士生导师30余人,其中包括天津市学科领军人才、省级教学名师、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等省部级人才20余人次。近年来,学院师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教育部及天津市规划项目百余项,获各类比赛奖项千余项,出版专著教材数十部,荣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国赛金奖、铜奖各1项,在挑战杯竞赛中获国赛一等奖1项,展现了卓越的创新能力。学院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强化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通过提升学科实力、优化师资队伍、完善教学科研平台、深化教育改革,学院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力争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艺术设计学院,为我国艺术教育贡献更大力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订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表演(服装表演方向)。

二、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整体招生计划拟定520人。2026年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合格,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及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报考要求。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报考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具体各专业对应的统考子科类以我校向各省交互备案为准。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对于色觉异常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身体核查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记录为准。

(四)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表(导)演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具体对应的统考子科类以我校向各省交互备案为准。表演专业为服装表演方向,女生身高须在1.70米(含)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85米(含)以上,能够符合模特基本条件。身高核查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记录为准。

(五)各专业仅限有分省计划的省份考生报考,具体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原则

学校艺术类招生执行2026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艺术招生相关文件规定,认可并使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或我校备案选择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综合分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区、市)选择备案为准。

(二)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五、学费标准

学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 号)文件执行。学生按学校培养计划正常完成学业(不含辅修、重修及超出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多修的学分学费)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

六、其他说明

(一)学校艺术类专业为四年制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二)如遇教育部或各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区、市)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七、监督与复查

(一)学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https://zsb.tust.edu.cn

学院及专业介绍:http://ysxy.tust.edu.cn/

招生办邮箱:zszx@tust.edu.cn

政策咨询电话:022-60600336

学院咨询电话:022-60601994

监督电话:022-60600330